*近賭局網(wǎng)志,分不清“加計抵減”與“留抵退稅”,現(xiàn)小編就“加計抵減政策”與“留抵退稅政策”從不限幾多方面進行了刻畫:就易混意義的梳理,將“加計抵減”與“留抵退稅”概念進行更為;“加計抵減”與“留抵退稅”的估算方法;“加計抵減”與“留抵退稅”的應用于從業(yè)人員,【留意:本文僅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緝私總署關于和諧社會關稅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報》(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原稱公告)相關情節(jié)進行詮釋】快和小編綜藝節(jié)目自學吧!
概 念
什么是增值稅“加計抵減”?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容許生產(chǎn)、貧困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率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什么是“留抵退稅”?
就是增值稅學期留抵稅額退稅新制度。
什么是“倍數(shù)留抵稅額”?
本公告稱為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對來說新減少的期末留抵稅額。
計 算
如何計算加計抵減額?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流通量+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diào)減加計抵減額
警惕: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高于零,且高于或之比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jié)轉(zhuǎn)下期一直抵減。
如何計算當期可以返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組合成生產(chǎn)量×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金所屬期內(nèi)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非機動車銷售分立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加注的增值稅額占上半年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確切請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人事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相關規(guī)定辦理。
適用哪些行業(yè)
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哪些行業(yè)?
答: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guī)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一)本公告所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備有郵務服務、電訊服務、當今服務、生活服務(以下稱四項服務)贏得的銷售量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高達50%的納稅人。四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法人、抵押譯本》(財稅〔2016〕36號批轉(zhuǎn))處理。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jīng)營期反感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jīng)營期的銷售額)不符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guī)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留抵退稅還分辨行業(yè)嗎?是否是所有行業(yè)都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答:國家稅務總局披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這次留抵退稅,是方針全面實施留抵退稅制度,暫時區(qū)分行業(yè),只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都可以申請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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