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稅法,明確了判斷契稅計稅依據的基本原則:
田地管理權買斷、買下,房屋買賣的,計稅依據為土地、房屋權屬集中于合同確定的總價價格;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互換的,計稅依據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數額;贈與等其他不能成交價格的應稅情形,計稅依據為稅務本部參照市場價格主管機關核定的價格。
那么在現行政策下,買賣、租給、繼承者、贈與個人財產都牽涉什么稅?如何操作才不違章?本文帶您來明白!
個人銷售房產交哪些稅?
一、價格
1.個人銷售其得到的不動產(不含其出售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除以該項不動產購進標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置地后的總市值為年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鹽稅。
2.個人轉讓其自辦的不動產(不含其自建承租住房),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上繳增值稅。
4.個人將購買低下2年的住房全面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周邊地區(qū)。
5.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支出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僅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6.涉及家庭財產分隔的個人捐獻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異財產分割;無償贈與伴侶、雙親、未婚、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三子女、長子子女、孩子;無償贈與對其擔負實際撫育或者衣食權利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房屋產權許多人死于,法定繼承者、臨終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二、個人收益稅
1.個人轉讓二手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轉讓二手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fā)票等可靠本票,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收及有關合理費用。
2.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的家庭生活配套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出售不安5年或家庭非*住房,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3.列出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yǎng)或者贍養(yǎng)義務的撫養(yǎng)人或者贍養(yǎng)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母子雙方對共同共約財產的處理方式,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炒賣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四、土地增值稅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以下繼承及贈與建筑業(yè)的行為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1)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
2) 房產所有人、土地起到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北部非商業(yè)的價值觀團體、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教務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活動生涯的。
五、契稅
1.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政府、隸屬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guī)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伴侶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成年人子女,總額),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3.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出臺)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4.對于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行為,解決問題義子人全額征收契稅,但并不包括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情況。
5.繼承權的關系很短此后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期限內、變更共有主導地位的,免征契稅。
六、附加稅費
增值稅涉及的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大多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為增值稅稅額。
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qū)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所需確定,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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